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省版权局)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局办公室 编辑: 发布时间:2012-11-11字体:[] [][关闭][打印]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12号的精神,为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局系统在废旧商品处置方面的利用率,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总要求,以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为目标,充分利用现有的回收渠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力争到2015年,建立起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覆盖全局系统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含汞光源、锂电池等)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实施步骤

  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按照省节能办的布置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11月——12月)

  1.各处室、各单位做好前期相关工作

  2.各处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绿色回收进机关的宣

  工作,指导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废旧商品的分类、存放,与承办接受企业废旧商品的回收、单据的填写和统计工作。

  3.积极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周活动。2012年11月10日-16日,集中时间积极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周活动。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推动全局系统进一步把绿色回收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第二阶段(2013年1月-12月):对已经开展此项活动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加强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的管理,将此项活动开展范围逐步推进扩大。

  第三阶段(2014年1月起):各单位部门都要建立废旧商品回收机制,形成覆盖全局系统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把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建立机制、明确人员、加强宣传、制定制度和方案,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运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加强知识普及和教育,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使之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落实责任分工。一是省局节能办要定期到各单位部门检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公布废旧商品的回收状况。二是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各种废旧商品的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管理制度,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局节能办反馈,确实做好这项工作。

  (四)强化监督、取得实效。局节能办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各类废旧商品全部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情况纳入到局系统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中。

  (五)力求取得实效。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时间要求,根据各自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力争2015年前建成覆盖面达100%的局系统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省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