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度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我省公共机构“十二五”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我局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整体推进,确保“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标准体系。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求,进步完善节水节电、计量统计、监督考核、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管理制度。
三、根据国家“十二五”节能目标为基数,2015年实现全局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
四、抓好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继续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推动绿色回收工作。组织开展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
五、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稳步推进节能改造。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提高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普及率,为在2016年底前全面实现办公无纸化打下良好基础。以LED照明、节水设施设备为重点,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能源推广应用,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成效。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现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面,做到宣传教育常态化。
七、抓好能源资源计量、监测和消费统计工作。建立规范的能耗统计台账,留存票据备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
八、强化考核监督评价。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节能降耗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评比。
责任期限: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有效期内由工作接任者履行责任。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盖章) 主要领导(签名):
公共机构节能责任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