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省版权局)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台《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

来源: 编辑: 郭欣 发布时间:2017-08-24字体:[] [][关闭][打印]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719号)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新广发〔201784号)精神,近日,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台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以下简称《责任分工》)。

  《责任分工》从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统筹协调、严格监督问责三方面对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责任分工》从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完善机制建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的角度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共提出28点具体措施及分工,每项工作均明确了牵头领导和牵头处室,推动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各项工作法治化。

  《责任分工》要求全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各项任务,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重要意义,把法治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考评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