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领誓人左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12名宣誓人整齐排列其后,面向国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为增强宣誓人的责任感,在诵读誓词后,每位宣誓人庄严地报出自己的姓名。
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开展新任处级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权威,提高了被任命者的宪法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同时,有利于培养被任命者对宪法的忠诚,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使其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清正廉洁,公正无私,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