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的要求部署,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
“书香之家”推荐条件是: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有一定数量的藏书;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效;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
通知对推荐办法和步骤也作出说明。通过县(市、区)、设区市文广新局具体组织,逐级推荐,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复查,将我省推荐名单于11月份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总局组织专家评审、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家庭,并将在2018年“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召开推荐活动总结会议,表扬入选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届时,省局亦将组织“书香之家”的宣传推广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时间节点组织实施推荐活动,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积极协调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最大程度地吸引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推荐活动,对事迹突出的推荐候选家庭要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推荐候选家庭要以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为主;推荐审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在首届和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活动中,我省共有60个家庭入选。有的家庭耕读传家,诗书继世;有的家庭爱书惜书,藏书万卷;有的家庭成员身残志坚,通过阅读实现人生价值;有的家庭虽然家境贫困,但是通过刻苦读书改变命运;有的家庭几代同堂共同读书,美名远扬;还有的家庭积极投身阅读推广,传播书香。入选的“书香之家”大多是基层普通群众家庭,充分展现了基层群众的读书传统和读书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