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版物发行经营单位如何规范和管理?
答: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对出版物的编、印、发三个环节都是实行许可证制度,也就是说,只要从事与出版物相关的行业,没有取得许可证是不能经营的,否则就是违法经营。出版物的发行可分为总批发、批发、零售等三类。
如何规范和管理呢?第一,要亮证经营;第二,严把住出版物进货关。第三,要自律,要有社会责任感。
如何检查:一查资质,二查出版物进化渠道,三查出版物是否有非法。处罚依据可参考《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
不论是从事印刷(打字、复印),还是从事发行的单位和个人都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自律中发展,在规范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