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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来源: 局政策法制处 编辑: 郭欣 发布时间:2018-07-12字体:[] [][关闭][打印]
       322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号发布文章《网络视听节目新规,怎样理解更靠谱?》作出官方解读。

  文章认为广电总局的《通知》中,可以发现至少三个清晰的政策信号:一是版权要合法合规。《通知》中“非法抓取、剪拼改编”中“非法”二字,“擅自截取拼接”中的“擅自”二字,强调的就是在视听节目内容的传播过程中,必须遵循《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抓取及二次创作等行为必须获得法定授权。

  二是内容要健康向上。比如,有些二次创作的视频,内容庸俗、低俗、媚俗,甚至恶搞经典影视作品;再比如,引起强烈公愤的儿童“邪典”视频,通过二次剪辑“创作”经典动画作品,传播血腥、暴力、色情,毒害青少年。

  三是一如既往支持鼓励走正道的创新创意。文章认为,“一方面及时规范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市场乱象,另一方面是一如既往鼓励和支持合法合规的网络视听节目业态创新。”(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