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局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自查报告
赣新广法字〔2017〕81号
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以来,我局在省委省政府在坚强领导下,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赣府法建发〔2017〕3号)要求,我局对照《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对考评项目认真进行了逐项自查,现将我局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一)主要措施及取得成效
1.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①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2017年7月至9月,我局按照省审改办、省质监局“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部署推进会”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编制报备工作。
一是拟定了我局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
二是8月10日,局分管领导刘玉东同志主持召开了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部署培训会。会上,牵头处室专门制作放映了PPT并发放了会议材料,确保顺利推进我局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
三是我局标准化体系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该体系按要求从许可事项、许可流程、服务规范、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5方面进行了标准化建设,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汇编成册后,我局将其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省审改办和省编办,待批准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体系贯彻实施。
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指导培训。今年8月,我局具体承办了“2017年全国新闻出版资质准入类审批专题西南西北和华东片区培训班”,参会人员扩展到全省设区市办理审批的具体工作人员。同时,我局还开展了实地调研,分别于今年9月、11月深入宜春、鹰潭等市局对其承接省局下放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指导,有效提高了基层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按要求落实省政府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今年11月,我局印发了《关于落实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我局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三是按要求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做好衔接落实。我局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14项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的决定》(赣府发〔2017〕34号),对涉及我局的10项被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对各审批业务处室、局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
四是及时公布调整的行政权责清单。我局已于今年9月向省审改办报送《关于对<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征求意见函>的回复函》,提出了具体的调整意见。现该调整的行政权力清单已经12月1日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局正等待相关文件,收到文件后将第一时间将调整后的清单公示在局门户网站上。
五是不存在在行政许可目录和权力清单外运行的权力事项。经多次自查,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中不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我局作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101号)部分工作事项的责任单位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着重从两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方面是引导了省内新闻媒体积极挖掘诚信主体,树立诚信典型。我局积极组织江西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认真做好法治江西建设宣传工作,其中都市频道《晚间800》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度合作,以“守法明理、共铸诚信”为主题,制作十期电视专题片,集中对一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干扰执行等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让“老赖”无处遁形;另一方面是引导了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加大案例剖析力度,《江西日报》在2017年4月2日第二版,刊发了《“老赖”不得参评文明单位——江西将履行法院裁判情况纳入文明创建评价体系》的文章,在2017年6月20日第一版,刊发了《严惩失信,让诚信发光——“法媒银”平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述》的文章,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政府立法工作情况
①2017年我局作为无立法任务的厅局,按照贵办提出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②积极配合、协助立法起草单位和立法审查机构开展的立法征求意见、调研、协调等工作。我局收到立法起草单位和立法审查机构开展的立法征求意见、调研或协调工作的函,均在第一时间按照要求进行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应。
③按规定落实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职责。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贵办和省人大法工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8月,局主要领导杨六华同志亲自部署,分管办公室和政策法制处的局领导刘玉东巡视员、白文松副局长专门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对清理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同时,我局印发了《开展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情况自查自评的通知》,明确了工作原则,确定了工作步骤,提出了清理要求。经认真清理,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贵办报送了清理意见和情况报告。
④严格落实法规规章授权制定配套制度职责。2016年6月1日,《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开始施行,为细化处罚裁量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实践,我局在今年9月制定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省版权局)<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有利于基层开展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3)推进法规规章正确有效实施
我省颁布的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业地方性法规有2部,分别是《江西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和《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2005年5月27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均已实施超过3年,今年无新颁布的法规规章。按照贵办《关于报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通知》(赣府法办字〔2017〕33号)要求,我局对所涉及的两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实施情况自评估报告报予贵办。同时我局于今年8月开展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对照上位法逐条逐款进行了认真审看,只要与上位法、“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不符的条款一律被废止。
(4)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情况
①按规定对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备案。今年1月,我局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16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要求,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度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相关文件报贵办予以备案,履行了备案程序。
②按规定对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今年9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贵办提出的工作要求,我局对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向贵办提出了“废止规范性文件19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件”的清理意见。
③我局针对省法制办开展的备案审查予以了高度配合,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16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要求,提交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度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全年未收到开展公民异议审查通知及要求。
④一年来,我局未发生规范性文件因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现象。
3.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
我局自2015年6月制定印发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局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均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未出现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追究责任的现象。
(6)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
①我局自2015年制定印发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后,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聘请了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许龙江、高正尉两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以年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发与聘书并及时报省司法厅进行备案。
②局法律顾问按合同要求对我局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口头或书面回复,并提供法律依据、对我局与法律事务有密切联系的往来函件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修改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列席我局相关会议、对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纠纷争议提供咨询性法律服务等,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
(7)健全决策执行情况跟踪机制情况
①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局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健康发展,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办发〔2009〕19号)精神,我局就进一步规范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定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下发。《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及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范围做出了明确界定,对决策程序做出具体要求。
②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
我局早在2014年初两局合并之后,局办公室就制定了有关督办办法和公文处理细则(含档案管理制度),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作出的决策部署的督办落实和文档保管作出具体安排,负责跟踪督办。
4.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
一年来,我局未发生原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责令重作等情形。
(9)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未发生任何行政诉讼案件。
(10)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情况
我局自2015年9月制定印发并严格执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备案制度》,全年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时,未发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落实法制审核现象。
(11)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①我局作为建立“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试点单位,已于2016年11月建立并向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我局“一单两库、一细则”数据。
②我局于今年3月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第一时间上传到执法监督平台,在此之后严格按照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③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局《2017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及时、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平台未出现红灯预警等情况。
④我局在平台中全年未收到群众咨询、投诉、举报。
(12)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
①2015年3月,我局转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赣办发〔2015〕4号),并认真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工作办法,至今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
②我局作为建立“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试点单位,已于2016年11月在平台上传本系统公布的涉嫌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指南)。
③2017年2月20日,我局专门召开了“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对我局登录使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了布置,局政策法制处工作人员再一次对平台的操作使用进行了现场演示。
5.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12件,均进行了认真办理。其中主办(含分办)9件,会办3件。办理过程中,我局切实遵循“两先两后”、“两问两答”的办理原则,努力推进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确保让委员满意。今年我局经办的省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委员(主办单位)对我局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实现了提案按时办复率、委员满意率的两个100%。
(14)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未发生任何行政诉讼案件,不存在出庭应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及时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等情况。
(15)政务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50号)要求,在提高发布时效、丰富发布内容、创新发布手段上狠下功夫。
一是严把文件核验关口,确保信息源。所有局发文都需要按照要求标注信息公开选项,即:“此件可公开,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严把政策界限,凡是可公开的文件都在局网站上公开发布,让公众知悉。二是配合局信息中心,做好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前三季度以来,在局重点工作、本局要闻、热点新闻中先后签发稿一百多篇,确保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新鲜性,使最新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可以第一时间在网站上体现出来。三是协调相关处室,召开了三次新闻发布会,重点工作重点发布,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次发布会分别涉及全民阅读和扫黄打非方面,我省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在发布会期间,进行了集中性的高频报道,对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推进扫黄打非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2月14日,我局还将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紧扣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繁荣文艺创作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6.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
①今年9月,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试行)》。
今年9月,我局制定印发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听证工作规则(试行)》。
今年6月,我局制定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规定了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进行集体讨论、论证等环节。
②今年全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故依法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③因今年全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故依法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即无需按期限和要求提交答复和证据材料依据。
④今年全年,我局未收到需部门负责人按复议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听证会或案件审查会的通知及要求。
⑤因今年全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故依法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即不存在按行政复议决定期限和要求履行的等情形。
⑥今年全年,我局未收到要求落实行政复议意见、建议。
⑦我局严格按规定报送了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材料。
⑧今年全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故依法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存在重大失误,被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令纠正等情况。
(17)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为有效落实省综治办、省法制办出台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开展行政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7年,我局制定印发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强化制度保障。同时,我局不断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引入其参与局行政调解工作过程中,协同参与解决相关问题。
7. 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18)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①2017年5月,我局制定印发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及分工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
②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对法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跟踪了解,2017年我局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如:今年9月,我局2017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精简行政权力清单的报告》;10月中旬,我局2017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10月末,我局2017年第20次党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报告》,同意政策法制处提出的局行政许可标准体系和相关经费预算。
③我局将严格落实“向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要求,在向贵办报送本自查报告的同时,向社会公开。
(19)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①2017年至今,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已达3次。
一是我局局长、党组书记杨六华同志多次为机关全体党员上党课,提高我局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今年3月,我局召开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杨六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上廉政党课;6月,根据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安排,杨六华同志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做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合格共产党员”为题,为机关党员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局系统2016年度“三先两优”代表100余人做了辅导报告;11月,我局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全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杨六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8月28日,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白文松同志面向局机关全体人员举行了一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法规讲座。
三是9月28日,我局邀请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邓礼峰部长进行了以《新形势下的政府采购及相关规定》为题的专题讲座。讲座中,他向局机关全体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区别。
②组织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我局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参加2017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积极组织参加考试,绝大部分参考人员获得了良好以上的成绩。
(20)部门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①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一是今年7月至9月,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网络法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新广办发〔2017〕66号)要求,积极组织全省系统内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办的2017年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网络法纪知识竞赛活动。
二是今年7月,根据《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民法总则专场竞赛活动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17〕11号)要求,积极组织全局机关参加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民法总则专场竞赛活动。
三是今年下半年,我局转发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至系统内各单位,号召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该知识竞赛。
以上三项竞赛,我局均高度重视,制发了相关文件,进行了广泛动员和赛前自学,取得了良好的竞赛成绩。
四是今年9月28日,我局专门邀请了省信息中心应用二部主任孙杨就《江西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情况介绍》为题,详细讲解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基本情况、面临的挑战、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并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制定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规范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
②根据《关于举行2017年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正积极组织科及科以下干部参与考试,目前考试正在进行中,成绩尚未公布。
(21)法制机构履职能力情况
①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59号)文件精神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收到该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局政策法制处经认真研究向局党组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工作建议,并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送呈了《关于江西局法制工作方面相关情况的报告》,去年11月局政策法制处调整了处室人员分工,增加了1名法学专业出身的同志专职从事法制工作,增强了法制力量。今年11月,局政策法制处在参加完总局举办的2017年度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后,专门形成了汇报材料,向局党组做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贯彻总局会议精神的下一步工作建议——建议我局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落实独立的法治机构和审批机构。
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经费有保障。为有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我局每年均列支专项经费,如聘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制培训班等。
③按照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报送任务。今年以来,我局共向省法制办指定邮箱报送信息20余篇,其中刊发在贵办门户网站上“依法行政工作动态”上的信息13篇,较好地宣传了相关工作和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
8. 加扣分事项
(22)加分事项
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可加2分。
一是9月25日赵力平部长在《关于对全省旅游景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上批示:省“扫黄打非”办行动迅速!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情况通报地方党委,责令其限期查纠并报结果;二是10月16日赵力平部长在《关于对井冈山旅游景区及全省旅游景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情况的汇报》上批示:工作扎实有效,值得充分肯定!
二是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奖励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决定》(国版函〔2017〕13号),我局版权管理处获评有功单位一等奖,我局版权管理处杨旭同志荣获“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二等奖”。
三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2016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我局稽查总队副总队长张庆君同志获评“先进个人”。
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被省部级以上机关作为先进经验推广,可加2分。今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2017年度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上,我局分管局领导作了题为:“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经验介绍发言。
(23)扣分事项
一年来,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过程中未出现扣分事项中列举的7种情形,不被扣分。
(二)存在的问题
经全面梳理和仔细核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部分问题。比如:在大数据的新背景下,各种信用信息面临平台多、内容不统一,导致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不得不进行重复录入,致使我局与其他厅局之间或多或少地存在数据沟通不畅、信息孤岛现象,这既不利于数据更新,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距离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又如: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因工作重点由事前审批向时候监管转移的衔接机制不够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应当加大事后监管力度。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议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秉承《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总体架构,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法制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法制机构履职能力,以解决法制机构能力与所承担的建设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贵办制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为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业事业产业营造更好的环境。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