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3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32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稳妥推进“一次不跑”改革。梳理公布我局“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全程网办、上门服务、邮递办理等措施,对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企业和群众无需前往政府部门或办事大厅办理,让办事“零”跑动。(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试行)》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工作,全面厘清办事要素,逐项明确并精简优化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和流程,不再出现诸如“其他必须的补充材料”或“有关部门相关材料”等不确定性兜底条款。(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
配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把能分离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实现取消一批、备案一批、告知一批,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最大“痛点”之一的“准入不准营”问题。(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
推行“互联网+监管”,继续开展“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数据归集和运用工作,确保向系统推送的数据信息及时、准确、有效。贯彻联合奖惩备忘录,配合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牵头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专项行动,推进对行业内中介服务规范管理。(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成将《江西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两个地方性法规列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的申请工作。(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加强对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废、改、释工作,推动我省行业内两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办公室、政策法制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在局机关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政策法制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四、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牵头部门的工作要求,配合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稽查总队负责)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好“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
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接使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按要求通过信息平台移送案件,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稽查总队负责)
五、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准确向“信用江西”网站推送信息数据,方便办事群众查询。(政策法制处、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
按要求做好我局自有业务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对接工作,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信息中心负责)
六、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
根据行政复议案件实际情况,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强化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法制审核工作。(政策法制处、保卫处、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直属机关党委、政策法制处、人事教育处负责)
加强对行业内法制队伍的培训,围绕宪法、行政应诉、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主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政策法制处负责)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政策法制处、机关各有关处室、稽查总队负责)
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局OA办公系统、微信工作群和局政务网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办公室、政策法制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赣新广法字〔2017〕35号)加以贯彻落实,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