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省版权局)

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编辑: 陈强 发布时间:2018-05-11字体:[] [][关闭][打印]

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部署,现将《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5月10日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奋力迈出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要积极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图片、设立宣传栏和专题板报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理念。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职能,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部署,组织引导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深入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对安全知识的了解,掌握安全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方式,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对安全风险和隐患的辨识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摄影作品展、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等活动,牢固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安全文化素质。

  3.组织开展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各单位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干部职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突出对关键部位和重点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等重要管理环节的检查,排查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行业内各单位自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落实活动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活动方案的部署,认真谋划、细化措施,广泛动员,务求实效。

  2.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白文松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各处室、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同步推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局“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3.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方案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

  4.要认真做好总结。各处室、各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局将在六月底对全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请各处室、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