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
项目编号 | 26014 |
事项名称 | 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 |
子项名称 |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规政策依据 |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1项:“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审批条件 | 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报申请材料——省局在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条件下,受理、审核——省局出具批准文件或证件,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送达。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4个工作日 |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 1.申请书 2.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 |
申请书格式文本 |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审批决定证件 |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年检要求 | 无 |
注意事项 | / |
受理地点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339号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制处0791-86894563 |
审批责任处室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 |
业务咨询电话 | 0791-86894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