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省版权局)

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

来源: 编辑: 张薇 发布时间:2015-07-21字体:[] [][关闭][打印]
项目编号 26014
事项名称 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规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1项:“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审批条件   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报申请材料——省局在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条件下,受理、审核——省局出具批准文件或证件,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送达。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书 2.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
申请书格式文本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决定证件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年检要求
注意事项 /
受理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339号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制处0791-86894563
审批责任处室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
业务咨询电话 0791-86894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