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省版权局)

如何申请拍摄电视剧和审查电视剧完成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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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单位: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三种资质之一的制作机构才能申请拍摄电视剧:   (1)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   (2)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
        (3)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   三、申报流程:   申请拍摄电视剧和审查电视剧完成剧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进行。   路径1: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www.sarft.gov.cn)主页面,点击“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版块登入平台;   路径2:直接登录网址(http://dsj.sarft.gov.cn/index.shanty)进入平台。   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详见页面上的“我要开户”、“备案申请”、“完成剧报审”和“变更申请”。